浏览数量: 2 作者: 本站编辑 发布时间: 2021-05-25 来源: 本站
2021年5月24日,美国商务部宣布对进口自韩国、泰国和中国台湾地区的乘用车和轻型卡车轮胎(Passenger Vehicle and Light Truck Tires)作出反倾销终裁,对进口自越南的乘用车和轻型卡车轮胎作出反补贴终裁。裁定韩国生产商/出口商的倾销率为14.72%~27.05%、泰国生产商/出口商的倾销率为14.62%~21.09%、中国台湾地区生产商/出口商的倾销率为20.04%~101.84%。越南生产商/出口商的倾销率为00.00%~22.27%、补贴率为6.23%~7.89%。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预计将于2021年7月5日对上述涉案产品作出反倾销和反补贴产业损害终裁。本案涉及美国协调关税税号4011.10.1010、4011.10.1020、4011.10.1030、4011.10.1040、4011.10.1050、4011.10.1060、4011.10.1070、4011.10.5000、4011.20.1005和4011.20.5010。
2020年6月23日,应美国钢铁、造纸、森工、橡胶、制造、能源以及联合工业和服务业工人国际工会(United Steel, Paper and Forestry,Rubber,Manufacturing,Energy, Allied Industrial and Service WorkersInternational Union)以及美国钢铁工人联合会、美国劳工联合会-产业工会联合会(AFL-CIO-CLC)于2020年5月13日提交的申请,美国商务部宣布对进口自韩国、泰国、越南和中国台湾地区的乘用车和轻型卡车轮胎发起反倾销立案调查,同时对进口自越南的乘用车和轻型卡车轮胎发起反补贴立案调查。2020年7月14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投票对进口自韩国、泰国、越南和中国台湾地区的乘用车和轻型卡车轮胎作出反倾销产业损害肯定性初裁,同时对进口自越南的乘用车和轻型卡车轮胎作出反补贴销产业损害肯定性初裁。2020年10月30日,美国商务部宣布对进口自越南的乘用车和轻型卡车轮胎作出反补贴初裁。2020年12月30日,美国商务部宣布对进口自韩国、泰国、越南和中国台湾地区的乘用车和轻型卡车轮胎作出反倾销初裁。
(编译自:美国商务部官网)
(潘晓君编译)
(赵广霞校对)
原文:
https://www.trade.gov/faq/final-determinations-antidumping-and-countervailing-duty-investigations-passenger-vehicle-a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