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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放甲硫氨酸反倾销案相关调查问卷的通知

浏览数量: 0     作者: 本站编辑     发布时间: 2019-05-22      来源: 本站

文章来源: 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2019-05-07

各利害关系方:

2019年4月1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决定对原产于新加坡、马来西亚和日本的进口甲硫氨酸进行反倾销调查,该产品归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29304000项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有关规定,现就该反倾销案调查问卷发放的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本案调查问卷分为国外出口商或生产商问卷、国内生产者问卷、国内进口商问卷三类(见附件),有关答卷要求、提交方式及提交时限详见各问卷。

二、出口商或生产商应当按要求填写国外出口商或生产商调查问卷。国内生产者应当按照要求填写国内生产者调查问卷,国内进口商应当按照要求填写国内进口商调查问卷。

三、本通知发出之日即为问卷发放之日,利害关系方应按要求在各问卷规定时限内如实填写,并提交完整准确的答卷。如出现《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的情况,调查机关可以根据已经获得的事实和可获得的最佳信息作出裁定。

四、请在商务部网站贸易救济调查局子网站案件动态栏目(网址为http://trb.mofcom.gov.cn)或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http://www.cacs.gov.cn)下载问卷。各利害关系方在本次问卷发放或答卷过程如有疑问,可向本案经办人员咨询。

联系人:黄东芳、马琳

联系电话:(010)65198746、65198477

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

2019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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