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数量: 1 作者: 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发布时间: 2022-02-12 来源: 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2022年2月10日,日本财务省发布公告,应三井化学株式会社的申请,对原产于中国内地(中国香港和中国澳门除外)的高粘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日文:高重合度ポリエチレンテレフタレート)启动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涉案产品为粘度大于等于0.7dl/g的白色颗粒状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涉及日本海关编码3907.61项下的产品。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0年10月1日~2021年9月30日,损害调查期为2016年4月1日~2021年9月30日。
2016年9月30日,应日本企业三井化学株式会社、三菱化学株式会社、日本ユニペット株式会社和越前ポリマー株式会社于2016年9月6日提交的申请,日本经济产业省和财务省正式对进口自中国内地(中国香港和中国澳门除外)的粘度0.7dl/g以上的高粘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启动反倾销立案调查。2017年8月4日,日本经济产业省和财务省同时发布公告,对进口自中国内地的涉案产品作出反倾销产业损害肯定性初裁。2017年9月1日,日本财务省发布公告,对进口自中国内地的涉案产品作出反倾销肯定性初裁,裁定对涉案产品征收39.8%~53.0%的临时反倾销税。2017年12月8日,日本财务省发布公告,对进口自中国内地的涉案产品作出反倾销终裁,决定自12月28日起对涉案产品征收39.8%~53.0%的反倾销税。
(编译自:经济产业省官网)
(许 立编译)
(文 璐校对)
原文:
https://www.meti.go.jp/policy/external_economy/trade_control/boekikanri/trade-remedy/investigation/PET/index.html